中国美术学院(英文名称ChinaAcademyofArt),前身为国立艺术院,创建于1928年,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、文化和旅游部、教育部共建高校,国家「双一流」建设高校,美术学学科入选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」。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,美术学、设计学均获评A+,艺术学理论、戏剧与影视学分获A、B+,学科综合水平居全国艺术院校之首。学校招生专业中,中国画、书法学、绘画、雕塑、跨媒体艺术、艺术史论、建筑学、风景园林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陶瓷艺术设计、动画、艺术与科技、产品设计、美术学、艺术设计学、工艺美术、工业设计、摄影、广播电视编导、文物保护与修复、纤维艺术、数字媒体艺术、环境设计、公共艺术、影视摄影与制作2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;艺术管理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学校具有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权,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学校坚守「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」的办学定位,着力培养「品学通、艺理通、古今通、中外通」的「四通」人才。学校办学主体位于浙江杭州,现有杭州南山、象山、良渚、湘湖和上海张江五个校区。
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,负责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战略、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,讨论研究招生重大事宜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决策。招生委员会由校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负责同志、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,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落实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拟计划招收本科生1750名(含艺术类校考计划1315名;艺术类省统考计划95名;普通类计划335名;文化和旅游部援疆援藏普通类计划5名,相关招生章程另行公布),最终招生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数为准。具体计划为:
3.身体健康,符合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。色觉异常II度(俗称色盲)考生不能录取至艺术类校考(不含书法学)和艺术类统考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。考生在填报时须注意是否体检受限;
凡符合中国美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「网上报名与交费」手续。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,不得参加考试,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。报考费用交纳成功后,即启动考务组织程序,安排考试资源,无论是否参加考试,报考费用均不予退还。
复试:“美术与设计类”初试合格考生只可从“美术学类”“设计学类”“戏剧与影视学类”中选择一个招考专业(类)报名复试,“中国画”和“书法学”专业初试报名考生直接参加专业复试。各招考专业(类)不得兼报。
初试时间: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3日(“美术与设计类”分1月12日上午、下午;1月13日上午、下午四个场次,每场人数不超过8000人。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于初试报名时选定场次参加。若报名人数超过考场总容量,我校将增设场次以满足考生考试需要。)
3.初试成绩只公布合格与不合格,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;初试合格人数(参加复试人数)不超过我校2026年艺术类(校考)专业(类)招生计划数的8倍。初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底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,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。
中国画基础: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基础和造型能力。中国画创作: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创作和独立思考能力。中国画综合能力: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综合素养,以书法或速写为考查重点。考生报考中国画专业时,以传统笔墨技法或素描速写技法选择其一进行考试。
3.参加艺术类(校考)的考生复试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校考专业成绩(以下称校考专业成绩),校考专业成绩全国统一排名,按照不超过各专业(类)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,确定各专业(类)校考合格生源。考生在取得中国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合格证后,填报的中国美术学院志愿才有效。
4.校考专业成绩考生位次确定办法。考生位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总分按各专业(类)由高到低排序确定。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,依次按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位次,全部相同者即为同位次。
我校艺术类(校考)专业(类)不编制分省计划,安排在艺术类校考批全国统一录取;艺术类(统考)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。艺术类(统考)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的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(市、区)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。
报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(注1)达到所在省(市、区)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且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,依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录取时,当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时,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(高考文化成绩÷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)高者优先录取;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,分别以语文成绩、外语成绩、数学成绩(注2)次序,单科高者优先。
相关艺术类(校考)专业(类)按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后,若该专业(类)满足条件的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,经学校研究后启用破格录取。满足破格条件的考生仍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(若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校考录取同分规则执行),计划录满即止。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(类)校考合格考生公示,公示期为7天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,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,不再递补录取。
戏剧影视导演、产品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艺术与科技(中外合作办学)编制分省计划,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。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,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。
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详见学校官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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